2015年1月24日 星期六

(轉載)喝茶時被鴿子活逮的經驗和自保

---------------以下為原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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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並無意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29條所稱「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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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網路創作以上內容與現實之人事物無關,內容如與現實雷同純屬巧合! 

小弟前幾日因為跟GTO叫外送茶,而慘遭鴿子活逮的經驗分享,不是單純上來抱怨被抓的過程,而是奉勸各板友,如果遇到這類狀況該如何自保,小弟不才,X大法律系,但是遇到鴿子臨檢,也照樣沒辦法,因為鴿子們用"程序正義"原則,所以實務上他們可以無票搜索,無通知書強制到案;但是還是可以為自己多爭取些權利。也希望將這些經驗講出來,可以讓眾板友有所心防、警戒。 

首先跟各位說說,喝茶所觸及的法令有哪些,跟哪些步驟、程序,是我們可以要求的: 
首先是車夫方面:刑法:妨害風化罪 
刑法第 231 條  (圖利使人為性交或猥褻罪) 
意圖使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而引誘、容留或媒介以營利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以詐術犯之者,亦同。 
公務員包庇他人犯前項之罪者,依前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所以車夫這方面,他在我面前當場被銬上手銬腳銬,在警局時也是,因為他是觸犯"刑法",算現行犯。 

再者是"茶"的方面:妨害風化罪的主體,也就是行為人,也可以算是"證物",不算犯人,因為這邊只規定罰營利業者,所以罰車夫。 
但又觸及另一條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善良風俗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0 條  (妨害善良風俗之處罰(一))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 
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賣淫或媒合賣淫而拉客者。 
前項之人,一年內曾違反三次以上經裁處確定者,處以拘留,得併宣告於 
處罰執行完畢後,送交教養機構予以收容、習藝,期間為六個月以上一年 
以下。 
所以"茶"的方面,是社會秩序維護法裡面的犯罪嫌疑人,也是現行犯,但由於之前立委們倡導說這是違憲(因為罰娼不罰嫖,有失憲法"平等原則"之精神),所以被宣告違憲,但法條尚未刪除,算落日條款,所以案件移送,但通常不起訴;且我問鴿子,鴿子們也說,這條案件移送他們也沒績效,所以大都不會去抓,會抓的都是有配"車夫"的,因為配車夫就觸犯刑法80條之罪,所以有績效。 



再來就是"喝茶者"的方面:值得開心的就是,都沒觸法,但是算是刑法跟社會秩序維護法裡面的行為人,也就是證人,所以可以強制到案說明。 

接著就是法律保護戰方面的抵抗了,小弟自己歸納出來的重點,也當場翻六法質問員警,員警的確坦承有違法,但他也說你可以去抗告、申訴,不過你會為了"妨害風化"這些罪名去抗告嗎?首先我把"喝茶"者分為兩類,一個是出事了不能被家人知道,一個是無所謂,人盡皆知也沒關係;小弟屬於前者,所以只好乖乖強制到案,因為其實照實務流程來說,證人確有到場義務,但是員警需發通知書到案說明,才需要去,所以"喝茶"者可以直接走人,依據刑事訴訟法第第 196-1 條  (證人通知及詢問之準用規定)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之必要,得使用通知書通知證人到場詢問。所以他要你到案作筆錄,還得發通知書。 

還有,他們臨檢時,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第 6 條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 
    分之必要者。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 
    處所者。 
五、滯留於應有停 (居) 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 (居) 留許可者。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 
有必要者為限。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警察進入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於營業時間為之,並不得任意妨礙其營業 
。   
臨檢查證身分可以,但是不准進入房間,更不准把"喝茶"者跟"茶"隔開詢問,所以如果各位遇到,不用理會鴿子除了盤查身分以外的事情(鴿子一直要小弟我出去外面,有話要跟我講,目的就是想把我支開,好交叉詢問我跟"茶"的關係,小弟就是因為不想太張揚,被家人知道,所以才乖乖被隔開詢問)因為無搜索票不准進入房間,房客承租了旅館,視為其居所,而憲法上人民有居住自由,所以鴿子們不准隨意侵入居所,而臨檢居所需搜索票;但鴿子方面可以主張依照事態緊急所以可以用刑事訴訟法第131條無票搜索原則,強制搜索跟詢問,只是他們事後要請檢查官補開搜索票,而鴿子方面為了省事,通常會請你簽自願受搜索切結同意書(小弟我沒簽),我就是故意要他們依照司法程序來走,且到時候搞不好會不起訴,因為他們無票搜索又沒開搜索票,依據毒樹果實原則,違法搜索得來的證據,不能當唯一證物,所以不起訴。 

小弟交各位幾個小撇步,以後喝茶之前,先跟對方套好招,譬如綽號,姓名,年次,然後說昨天在XX聊天室遇到,要一夜情(鴿子會說那你去網咖開帳號之類的,交互確認你門的線上ID是否一樣,所以要說是聊天室,不要說是線上遊戲),但是不是用電話連絡,因為怕彼此男(女)朋友知道,所以直接約定房間號碼幾號房(可以的話最好一同進入旅館,被監視器拍到為證據)並且把GTO電話刪除,甚至最好帶兩隻手機,跟GTO確認完房間之後,就把該隻手機藏好或SIM卡收好,用另外一支手機交予警方(通常鴿子是不會留置"喝茶者"的手機,倒是會留"茶"的手機,只是怕他們真的去掉閱通聯記錄而已),核對身份時,可以直接在房門口確認,不要鳥鴿子的支開戰術。還有,可以的話,跟GTO說,不要車夫再附近等,這樣只會害死茶跟喝茶者;另外針對法律漏洞,可以說彼此只有愛撫,但尚未江西(性交易構成要件,需有交易金錢以及性行為,也要記得說,沒有口交,因女生嫌髒,所以可以說自己陽痿,還沒江西到,保險套也還沒開封,但是要跟"茶"套好說詞,且"003"要衝進馬桶。) 

另外奉勸各位,假設不會說謊的人,就最好不要說謊,以免證人證詞被當偽證,等等自己本來沒罪,卻莫名奇妙的扯上了偽證罪。 
如果真的不幸說詞跟"茶"彼此被搓破,要記住,茶要堅持是自己坐計程車來的,是個體戶,不是GTO的茶,這樣頂多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置,而不是刑法,而社會秩序維護法大都有罪,但是不起訴,所以比較沒關係。 

還有,做完筆錄之後,就可以走了,但鴿子通常都會軟硬兼施的要你留下來,留到等車夫跟茶作好筆錄之後才走,他們因為要方便核對雙方筆錄有無問題,所以故意想把我留著,但是其實根本不用等他們做好才走,因為在這個案件當中,我頂多算是"證人",證人有到場作證義務,但只限於自己做證的方面做好,就可以直接走了。 


貼幾個圖片,以增加文章閱覽率,已讓大家都能確實知道此文章,希望大家喝茶吃魚千萬年,永保平安,小弟大概會退出吃魚界了,第一次叫GTO,就遇到這種事情,真的壞事做不得。小弟才疏學淺,如有遺漏,多請指教。 

最近剛好比較有空閑,再來補充幾段注意事項,另外如果大大門遇到臨檢,其實可以不用開門,因為當你承租了旅館,旅館就視為你的居所,而憲法第八條有保障人身自由,人身自由包含居住自由,所以他們敲門,而各位可以不用開門,如果他們請人開鎖或者破門,反而可以告他們非法侵入住居(重點還可以先跟茶套好話),就這樣嚕,還有想到什麼會再跟大家補充;另外小弟積分不夠多,大大門有問題可以直接點回復我的文章,這樣我就會收到提醒,直接在板上跟大家解釋。 
--------------------------原文結束-------------------------------------------------------------- 

-.-看來是很重要的事呢...所以就把它轉貼過來了 
俗話說....夜路走多了...總會碰到漂亮MM(大誤) 
...囧是還是沒機會的小菜鳥......繼續慢慢存金幣吧.. 
不過還是祝大家平安喝茶吃魚..... 

看來大家很重視這方面的資訊....所以再次增加一些就得相關應變 

------------------------以下為原文部份-------------------------------------------------- 

以下是一些老玩咖給小弟的一些保命招式 
分享給各位大大瞭解 

1.挺起胸膛 和氣講理 
有些鴿子很厲害 很會用心理戰術 
和你聊天十九彎十八拐的套你的話 
這時小心謹慎對答 但是別太謙卑 畢竟人非聖賢 淑能無過 
保持不卑不亢的態度 鴿子也拿你沒皮條 

2.反守為攻 主動出擊 
如果第一招失敗 或是鴿子根本不理你 
請主動和鴿子攀談 接觸鴿子的內心 
畢竟鴿子也是動物 也是有感情和同情心的 
和他套點交情 讓他了解您的苦處和對鴿子的辛苦感到抱歉 
也許還能找到一線生機 

3.證件夾帶偷渡小朋友   
如果真的證據確鑿的話 
在場的鴿子不多 請嘗試這最後的手段 
在遞證件給鴿子的同時 捏著兩三張小朋友一起遞過去 
如果鴿子叼住 表示此招湊效 如果鴿子反過來直問你的用意 
你就說不小心拿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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